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丹阳“丹凤朝阳”优秀学术技术人才培养计划(第六期“312 工程”)科研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08 阅读量:890
  各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激发我市学术技术人才干事创业热情,经研究,现组织申报2023年度丹阳“丹凤朝阳”优秀学术技术人才培养计划(第六期“312工程”)科研项目。具体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和条件
    第六期“312工程”确定的学术技术带头人、科技骨干和乡村优秀科技人才。申请资助的项目须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项目须是本部门、本行业的重点项目。近年已获得丹阳市级以上项目资助计划,可望取得较大成果和效益的优先支持,但2022年已获第六期“312 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的培养对象,原则上不再参加本次项目申报。
    2.所在单位能够为申请人开展项目研究提供较好的工作条件和相应的工作经费。
    3.申请人必须是所申请资助项目的主要负责人。
    二、申请办法
    项目资助的申请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和组织审定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根据评审结果,给予申报项目资助金额,资助金额分为三档,即:学术技术带头人申报项目最高支持20万元、科技骨干申报项目最高支持10万元、乡村优秀科技人才申报项目最高支持5万元。资助申请人须填写《丹阳市第六期“312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申请表》,经人才所在单位同意后,报主管部门(镇区)审核,择优报市委人才办。市委人才办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产生资助项目初步名单,提请市委人才办主任会议审定。
    三、有关要求
    申报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申请材料必须准确、完整,内容详实,论述充分,经费预算合理。申请人须提供:
    1.《丹阳市第六期“312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申请表》(一式三份)。
    2.与申请项目有关的附件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国家级、省(部)级、市级重点项目要提供主管部门的批件及相关的基础、论证材料等;自选项目要提供相关的基础、论证材料等。
    请各单位于11月13日前将申请人的纸质材料报送至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行政中心A6009),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dyrcgzk@163.com,联系人:毛伟杰,联系电话:86962980。

    附件:

丹阳市第六期“312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申请表.doc

                       中共丹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