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村官工作期限政策实施的研究与思考

发布时间:2018-01-03 阅读量:129

2006年以来,按照上级政策和精神,我市大学生村官从无到有,快速发展,较好地充实了农村基层干部队伍,为我市“三农”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支撑,也为众多优秀高校毕业生的成长成才提供了平台。2015年,省委组织部关于大学生村官工作期限政策的出台,明确了大学生村官两个聘期的服务期限,并提出了加大政策分流的要求,新的要求为我市大学生村官工作带来了新的变化和挑战。

一、我市大学生村官现状

目前,我市共有在职在岗大学生村官119人,其中省选聘大学生村官112人,镇江市选聘7人。男性60人,占总数的50.4%;女性59人,占总数的49.6%。硕士研究生学历14人,占总数的11.8%;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105人,占总数的88.2%。“985”、“211”高校毕业大学生村官33人,占总数的27.7%。25岁以下29人,占总数的24.4%;26-30岁77人,占总数的64.7%,30岁以上13人,占总数的10.9%。中共党员105人,占总数的88.2%。担任村(社区)两委正职12人,占总数的10%;村(社区)两委副职87人,占总数的73%。

 

表一  丹阳市大学生村官各年份在岗情况

聘用年份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在岗人数

5

2

3

10

14

25

10

14

11

17

8

占比(%)

4.2

1.7

2.5

8.4

11.8

21

8.4

11.8

9.2

14.3

6.7

表二  丹阳市大学生村官任职情况

职务

党组织

书  记

党组织

副书记

村委会

主  任

村委会

副主任

村委会

主任助理

人数

7

86

5

1

20

占比

(%)

5.9

72.3

4.2

0.8

16.8

二、大学生村官工作期限政策要求及主要做法

(一)大学生村官工作期限政策

2015年11月,江苏省委组织部出台《关于明确大学生村官工作期限的通知》(苏组通﹝2015﹞112号)规定:“2016年及以后新选聘的大学生村官,最长在村工作期限为两个聘期(6年)。各地与新选聘大学生村官签订聘用合同时,要明确在村(社区)工作满两个聘期后不再续聘。2015年及以前选聘的大学生村官,今后签订续聘合同时,要明确在村(社区)工作满一个聘期(3年)后不再续聘”。

按照文件要求,我市2006、2007、2010、2013四个年份选聘的大学生村官将于2019年聘用期满;2008、2011、2014三个年份选聘的大学生村官将于2020年聘用期满;2009、2012、2015三个年份选聘的大学生村官将于2021年聘用期满;2016年选聘大学生村官将于2022年聘用期满。2019年、2020年、2021年之前需分流期满大学生村官人数分别为35人、39人、37人,分流的年份相对比较集中,时间紧、压力大,全面分流的难度较大。

(二)我市的主要做法

省委组织部文件出台后,我市高度重视,提前谋划,积极创造有利条件,挖掘各类资源,拓宽分流渠道,强化配套措施,有效确保了我市大学生村官有序流动、多元发展。

一是谈心谈话,摸清大学生村官分流意愿。

为做好大学生村官思想工作,全面细致摸清大学生村官分流意愿,市委组织部主动作为,第一时间赴各乡镇开展大学生村官谈心谈话活动,实现了谈心谈话的全覆盖。在谈心谈话中,市委组织部积极宣讲省委组织部文件精神,做好思想引导工作,鼓励大学生村官安心工作,提早谋划,认真准备。针对尚未明确出路的大学生村官,因人施策,“一对一”设计出路,同时认真听取了大学生村官意见建议,为我市下一步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

表三  丹阳市大学生村官分流意愿情况

分流

意愿

公务员

事业编

留村

任职

考研

深造

自主

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