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将于7月举行

发布时间:2016-05-20 阅读量:961
5月17日上午,我市召开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选举工作会议,部署党代表选举相关工作。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杜官军参加会议。 
定期召开的党的各级代表大会是实现党的民主集中制的一项根本制度,是发扬党内民主、健全党内民主生活的一项重要内容。根据《党章》相关规定,以及省、市委换届文件要求,经市委十二届十一次全委会研究决定,并报镇江市委批准,中国共产党丹阳市第十三次代表大会将于2016年7月召开。
按照《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和我市党员总数,参照第十二次党代会规模,经市委十二届十一次全委会研究,确定十三次党代会代表名额为362名,各级领导干部、各方面专业技术人员、各条战线先进模范人物、解放军和武警代表等均占一定比例;同时,代表中的妇女代表占17%左右,45岁以下的代表不少于50%。此外,会议还对党代表的必备条件以及党代表产生的程序和办法予以强调。 
    围绕如何做好党代表选举工作,杜官军要求全市上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党代表选举工作的责任感;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在党代表选举工作中把好人选质量关、民主推荐关、考察审查关、宣传发动关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党代表选举工作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