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2017年江苏省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意见
干部教育培训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工程,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党的十七大以来,全省各级党委(党组)坚持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积极推进改革创新,着力增强教育培训的统筹性针对性实效性,干部教育培训事业取得新的重大进展,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了有力支撑。党的十八大作出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战略部署,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力实施“八项工程”、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实现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新征程战略目标,对加强和改进干部教育培训、提高干部素质和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印发的《2013-2017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牢牢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持续推进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战略任务,把“全面深化干部教育培训改革”作为实施党建工作创新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把干部党性的不断增强、能力的有效提升作为评判教育培训质量的重要衡量标准,努力培养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使“三宽四有”成为江苏干部队伍的鲜明特质,为谱写好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江苏篇章提供坚强保障。
(二)目标任务
以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为首要任务,全面推进理论武装、党性教育、能力培训和知识更新,使广大干部理想信念更加坚定、理论素养不断提高、党性修养切实增强、工作作风明显改进、德才素质和履职能力显著提升,使干部教育培训在推进江苏经济社会发展方面作用更加明显。结合实施党建工作创新工程,进一步推进改革创新、提高科学化水平,努力形成更加开放、更具活力、更有实效、具有江苏特色的干部教育培训体系,为党的干部教育培训事业做出应有贡献。
(三)数量指标和质量要求
1、数量指标。加强脱产培训,保证不同类别干部每年达到一定的调训率、参训率和人均脱产培训学时数(见附件1)。拓展网络培训,保证网络培训达到一定覆盖率和人均年学时数(见附件2)。
2、质量要求。全面开展培训质量评估,从培训设计、实施、管理以及培训效果等方面入手,对每个培训项目进行考核测评,把评估结果作为评价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和社会主义学院办学质量的重要依据,作为确定高等学校、社会培训机构、境外培训机构承担培训任务的重要标准,作为干部教育培训机构推动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指引。结合不同培训项目特点,合理设置评估标准,把培训需求适配度、课程设计科学性、师资选配合理性、教学内容满意度、教学方法有效性、教学组织有序性、学风校风良好度以及培训对干部能力素养提高的帮助程度等,作为质量评估的主要内容,努力探索科学的项目质量评估办法。
二、重点培训内容
(一)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学习培训。组织广大干部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原原本本研读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和毛泽东同志的经典著作,引导干部深入理解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精神实质和思想精髓,掌握基本原理和科学体系,深化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增强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突出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培训。组织广大干部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干部深刻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科学内涵,准确把握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基本要求,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矢志不渝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而奋斗。特别是要组织广大干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引导干部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准确把握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核心立场、基本要求、根本方法,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定不移走科学发展之路。把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与研读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结合起来,与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结合起来,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生动实践结合起来,引导干部深刻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与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关系,牢固树立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提高战略思维、创新思维、辩证思维、底线思维能力,增强辨别大是大非问题的本领。
(三)大力加强党性党风党纪和党史国史教育。加强党章学习培训,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把党章作为加强党性修养的根本标准,自觉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切实增强抓好党建工作的意识、有效提升推进党建工作创新的本领。加强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教育,引导干部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中央权威,确保中央政令畅通。突出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引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增强宗旨意识和公仆意识。加强作风教育,引导干部牢记“两个务必”,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切实做到求真务实、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引导干部保持廉洁操守,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提高抵御腐败风险的能力。加强党史国史特别是党领导人民的奋斗史、创业史、改革开放史教育,将其作为必修课,帮助干部了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来龙去脉,深刻认识党的两个历史问题决议总结的经验教训,切实做到知史爱党、知史爱国。把党史国史教育与世情国情党情教育结合起来,引导干部增强忧患意识、使命意识,自觉为党分忧、为国尽责、为民奉献。系统梳理、深入挖掘省内在革命、建设、改革开放不同历史时期形成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资源,在增强说服力感染力持久力、入耳入脑入心上下功夫,打造具有江苏特色、全国影响的党性党风党纪现场教学基地品牌。
(四)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组织广大干部深入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导他们把握其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自觉转化为精神信仰,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教育,大力开展民族精神、时代精神和“创业创新创优、争先领先率先”新时期江苏精神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牢记责任、敢于担当,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团结带领人民群众为谱写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江苏篇章而奋斗。加强社会主义道德教育,通过先进典型和道德模范现身说法等方式,引导干部模范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自觉做社会主义道德的示范者、诚信风尚的引领者和公平正义的维护者。
(五)着力加强推动科学发展能力培养。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教育干部既要具有勇于担当全面深化改革重任的政治勇气,又要具备按照客观规律、理性务实推进改革的过硬本领。大力开展经济体制改革、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城乡发展一体化、开放型经济以及推动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干部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本领。大力开展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等方面的培训,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法治理念和法律法规教育,提高干部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本领。大力开展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增强文化整体实力和竞争力、提升文化软实力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干部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和文化强省建设的本领。大力开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体制改革、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干部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本领。大力开展生态文明理念、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干部推进江苏生态文明建设的本领。
(六)积极开展各种知识教育。着眼于提高干部履行岗位职责的素质和能力,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广泛开展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和哲学、历史、科技、法律、军事、国际等方面知识特别是各种新知识新技能的培训,帮助干部优化知识结构、拓宽眼界思路、树立全球视野、提高科学人文素养。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公共外交、民族宗教、安全保密和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教育。
三、培训对象及措施
(一)党政干部
1、领导班子成员。
主要措施:(1)市厅级领导干部。有计划地安排市厅级正职到国家级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培训;参加省委组织的领导干部学习会的,计入参加脱产培训时间;按照省委要求,适时举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短期、专题研究班。定期举办省属高校主要领导干部进修班。(2)省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成员,省各部委办厅局、省属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各地各单位要制定培训计划,分期安排参加省委党校省管干部进修班培训。省级机关部门副厅局级干部纳入“876培训计划”培训对象。省辖市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参加省委组织部会同省有关部门举办的专题研究班。定期举办省属高校副职专题研究班。每年安排到省级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培训的副厅局级领导班子成员不少于1/5。(3)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省辖市直属部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安排不少于1/5的正县处级领导班子成员到省级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培训。各市统筹抓好其他县处级领导班子成员的教育培训。(4)各级组织部门按照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科学发展能力提升全员培训。(5)各级组织部门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统筹制定年度脱产培训计划,保证每名领导班子成员每2年至少参加1次脱产培训。各级统战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非中共党员领导班子成员的教育培训。
2、机关内设机构公务员。
主要措施:(1)进一步加强“876培训计划”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省委组织部、省委省级机关工委每1—2年组织开展一轮专题培训,省级机关处级干部以自主选学为主要方式全员参训。市县公务员主管部门要为机关内设机构公务员搭建培训平台,满足培训需求。(2)组织实施公务员职业道德教育计划,5年内将所有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轮训一遍。 (3)继续抓好“5+X”公务员能力培训工程,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每年确定不同专题、全年累计参训时间不少于12天。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要加强统筹,整合资源,督促指导同级各部门各单位内设机构公务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抓好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在职培训。新录用公务员须在试用期内参加不少于12天的初任培训。新任正科职以上公务员须在1年内参加不少于30天的任职培训。探索建立任职资格培训制度,在部分市县试点开展任职前培训。各部门各单位党组(党委)要将机关内设机构公务员培训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组织人事部门按照计划和要求抓好落实。
(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
主要措施:(1)省委组织部有计划地安排省属企业主要负责人及领导班子成员到省级以上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培训;会同省国资委等有关部门定期举办省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专题研究班,重点提升战略规划、公司治理、市场竞争、资本运作、风险控制、企业文化建设方面的能力。(2)省市党委组织部和国有企业主管部门根据职能分工,结合本地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省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每年分层分类培训科技企业家2000人。(3)继续组织实施“企业家素质提升计划”。省经信委、省工商联等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抓好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负责人培训。进一步加强企业职业经理人任职资格培训和认证工作。(4)各企业结合实际对经营管理人员分类分层开展自主培训。党校、行政学院、干部教育培训基地要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教育培训提供优质服务。
(三)专业技术人员
主要措施:(1)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牵头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培训。(2)省委组织部会同各地各有关部门,每年安排2000名“333工程”培养对象和1000名新引进的国家“千人计划”专家、“双创计划”专家参加培训。(3)省委宣传部会同有关部门,每年选派700名左右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和一定数量的新闻宣传系统、文化系统骨干到省委党校培训,创新“五个一批”等宣传文化系统人才队伍培训模式。(4)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的教育培训,由主管部门明确任务、提出要求,各地各有关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四)中青年干部
主要措施:(1)省委组织部每年安排100名左右优秀中青年干部到省委党校培训,接受系统的理论教育和严格的党性锻炼;分期分批安排省管后备干部到党校、干部学院和现场教学基地专门接受党性教育。(2)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优秀中青年干部培养目标。积极开展优秀中青年干部个性化定制培训,探索实行导师制、助理制,为其学习优秀领导干部工作经验、增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创造条件。健全培训与使用相结合的制度,把培训期间的表现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五)基层干部
主要措施:(1)省委组织部制定基层干部培训方案,突出抓好乡镇(街道)、村(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基层党组织书记的集中轮训,加强对生产和工作一线党代表的培训,省级举办示范班。(2)省辖市、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和公务员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责落实好基层干部、基层公务员的培训。(3)实行垂直管理的部门负责本系统基层干部的教育培训。各地区各部门和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要积极开展送教下基层,推动优质教育培训资源向基层延伸倾斜;继续抓好苏南苏北公务员对口培训,将各类干部人才培训纳入对口支援西藏拉萨,新疆伊犁州、克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四师、农七师,青海海南州,贵州铜仁市的总体工作规划,并认真落实到位;积极利用在线学习平台、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广播电视等信息化手段开展教育培训,提高培训效率和效益,努力实现全覆盖。
各地区各部门要重视抓好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非中共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加强军地领导干部交叉培训和军转干部培训。
四、培训能力建设
(一)办学体制改革
加强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主渠道建设,加强各级社会主义学院建设,坚持开放办学、开门办学,充分利用各方面优质资源,不断提高办学质量。各级党校、行政学院要进一步规范进修班、培训班、专题研讨班等主体班次设置,区分不同培训对象科学设置学制,培训内容要突出抓好理论武装和党性教育。立足实际、因地制宜,积极推进市、县两级党校(行政学院)办学体制改革。按照少而精、突出特色的原则,大力推进部门、行业干部教育培训机构优化整合,提升专业化办学水平。鼓励部门、行业培训机构合作办学,实现优质培训资源共享。对名为干部培训机构实为宾馆、度假村的,要进行清理整顿。发挥现有干部教育培训基地的作用。严格资质审核和质量把关,引导、规范社会培训机构参与干部教育培训。按照以我为主、为我所用、趋利避害、注重实效的方针,继续利用境外优质教育培训资源,改进境外培训工作。
(二)运行机制改革
全面推行需求调研制度,2014年前健全以需求为导向的培训计划生成机制。探索建立项目管理制度,完善竞争择优机制,对知识能力类培训逐步推行项目招投标。完善组织调训制度,严格执行调训计划申报制度,对主要领导干部、重点岗位干部要有计划地安排调训。2017年前普遍建立组织调训为主、干部选学为辅的参训机制。完善干部培训情况考核、登记、跟踪管理等制度,2015年前形成规范有效的干部学习培训考核评价机制。研究制定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办学质量评估办法和指标体系。
(三)内容方式改革
逐步制定干部分类培训大纲。建立以需求为导向的培训内容更新机制。大力加强精品课程和教材建设,积极开发体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的课程教材,定期开展精品课程和优秀教材推荐评选工作。充分发挥《江苏省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新征程干部读本》在新一轮大规模培训干部中的基本教材作用,鼓励各地组织编写具有本土特色、适应干部需求的小册子、口袋书,现场教学基地的成熟教案要及时转化为干部培训教材。定期向干部推荐学习书目,引导干部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改进培训班次设置,加大按干部类别开展培训力度。改进教学方式方法,加大案例教学比重,2015年前省级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的案例课程占能力培训课程的比例不低于30%。加快网络培训平台建设,在实现“江苏省干部在线学习中心”互联互通的基础上,适时接入中国干部网络学院,充分发挥网络培训平台的作用。2017年前基本满足全省县处级及以上干部在线学习需求。加强干部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推动干部教育培训管理信息化、现代化。
(四)师资队伍建设
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师资队伍建设,培养造就一批名师和中青年知名学者。实施骨干教师培训计划,省委党校(行政学院)5年内将市、县两级党校(行政学院)教师轮训一遍。省委党校牵头抓好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教学和党性教育师资队伍建设,逐步实现全省范围的师资队伍共建共享。完善兼职教师选聘和管理办法,推动领导干部、学术名家、先进典型、优秀基层干部等上讲台。2017年前建立省级干部教育培训师资库,市级以下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师资构成逐步过渡到以兼职教师为主。2015年前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上讲台制度。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每年都要到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授课。探索建立符合干部教育培训特点的师资考核评价体系和职称评定、岗位聘任制度。
(五)经费保障
各级政府要将干部教育培训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保证工作需要。加大基层干部教育培训经费投入力度,地方各级党委留存的党费要对基层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给予适当补贴。培训对口支援地区干部,所需经费纳入工作经费总盘子。
(六)学风建设
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干部要带着问题参训,联系实际学习,努力做到学与用、知与行、说与做相统一。教师要把理论联系实际的要求贯穿于教学全过程,善于回答学员思想和工作上的实际问题。培训机构要把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作为考核教师教学水平的重要内容。
坚持从严治校、从严治教、从严治学。培训机构要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努力营造实事求是、勤奋好学的学习风气。严格学员管理,要求学员专心学习,杜绝相互吃请、公款宴请、搞“小圈子”等现象,对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严肃处理。严格教学管理,要求教师严守纪律,严谨治学,以德施教,真正做到学为人师、行为世范。要厉行节约,勤俭办学,反对铺张浪费、追求奢华。
组织人事部门要把理论素养、学习能力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将干部学习态度、参与程度、互动效果、学习成果作为学风评价的重要内容。
(七)理论研究
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理论研究,不断深化对干部成长规律和干部教育培训规律的认识。省委组织部定期发布干部教育培训重点调研课题,建立理论研究交流平台。
五、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本地区本部门工作规划,加强领导,统筹安排,整体部署。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解决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干部教育培训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要充分发挥作用,加强统筹指导和沟通协调。
各级组织部门要在党委领导下切实履行主管职能,抓好宏观指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抓好干部教育管理者队伍建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宣传、统战、机关工委、编制、发展改革、教育、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有资产管理等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相关任务,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中央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形成全面覆盖、上下联动、相互衔接的规划体系,并抓好组织实施。
省委组织部要对本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开展中期和5年总结评估工作。各级组织人事部门每年对本地区本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进行检查评估,确保各项任务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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